超车
可不是油门一拧的事情
在不具备超车条件下强行超车
在双向两车道的
车辆间隙中借道强超
只要前车方向盘一打
就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案例详情
4月3日,陈某驾驶摩托车沿某道路行驶,在超车的过程中,碰撞到薛某驾驶的准备左转的小汽车,事故造成陈某受伤及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
经查,陈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且未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薛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按规定使用灯光,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负次要责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一)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超车是个技术活
下面这几种超车行为不可行

借对向车道逆行超车

▲二轮摩托车为强行超越前车,借对向车道逆行,见对向有车辆驶来,摩托车驾驶人急忙向左避让,结果导致摩托车失控撞上路侧护栏。
未观察直接超越前方转弯车辆

▲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在未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强行超越前方正在实施左转弯的小客车,致两车发生碰撞。
“夹缝”强行超车

▲一男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夹缝”中强行超越同向行驶的大货车,被隔离花台灌木剐蹭,导致车辆侧翻,万幸驾驶人未被卷入货车车轮内。
如何安全超车
超车前:控速打灯,做好准备
提前合理控制车速,平稳做好超车准备,不盲目提速、不临时决定超车。同时,开启左转向灯,通过转向灯明确传递超车意图,提醒前车及周边车辆注意。
超车:观察路况,确认安全
提前通过内、外后视镜全面观察后方、侧方车况,同时观察前方路况,确保行驶路段平直宽阔、视线无遮挡,且前方150米范围内无对向来车,确认具备安全超车条件后,再平稳变道超车。
超车操作:迅速简洁,及时提醒
超车操作力求迅速简洁,过程中可多次闪动车灯,提醒被超车辆及周边车辆注意,避免长时间与被超车辆并行。超车完成后,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安全距离,开启右转向灯,平稳驶回原车道。
特殊情形:坚决禁止超车
存在与对向来车会车可能的路段禁止超车;隧道、陡坡、交叉路口、急弯等交通复杂路段,以及雨、雾、雪等低能见度天气,一律严禁超车。
留意隐患:提防路边车辆
超车过程中留意道路两侧停放的车辆,提防其突然起步驶入行车道,提前做好避让准备,避免因突发状况引发碰撞。
广东交警提醒
强行超车极易
因车速过快
判断失误或突发情况
导致车辆失控
发生交通事故
请广大驾驶人遵守交规
避免盲目超车
确保人身安全和道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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